财务处组织开展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宣讲
时间:2023年03月15日 16:27,作者:文/财务处 信息发布/新闻中心

 

3月14日上午,财务处在逸夫楼G1-112报告厅组织召开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宣讲会,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副局长马友良一行5人应邀参加,各学院(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及教工代表参加了本次宣讲会。

示范区税务局韩亚婷对2022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及具体操作步骤进行了细致讲解,尤其是针对教职工关心的赡养父母、子女教育、婴幼儿照护、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和标准及手机APP端自行年度汇算申报流程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教职工现场提问进行了热情耐心解答。

据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为2022年新增,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50%扣除。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是教职工以纳税人身份与税务局办理的清算业务,补税或退税由教职工与税务局之间直接结算,如涉及补税、未及时汇算清缴,将按规定征收滞纳金,并影响个人社会信用。2022年个税汇算清缴期间为2023年3月1日-6月30日。期间,教职工可通过手机APP端核对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及预缴税额,填报个税汇算清缴数据,全年缴纳税金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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