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8:27,来源:科研管理处

 

校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二)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 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三)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3000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准字号,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字数不少于10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材料

(一)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需提交的材料:成果原件(复印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成果word格式电子稿。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正式发表的论文,需提交装订成册的发表该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2套。原件经科研管理处核实后退回。

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1本,评审后不再退回。

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2套。

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完全相同的word格式电子稿,否则不予受理。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需报送纸质版2份,A4纸打印,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即使申报1项也要填写),由报送单位汇总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A4纸打印1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三)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和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注。

三、成果申报程序

(一)申报的成果由院(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成均楼A107,科研管理处不直接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k2006@126.com。发送电子邮件须在“主题”栏中注明“成果评审+报送单位名称+份数”。单位文件夹内包含的个人文件夹按“单位内序号+姓名”格式命名,单位内排序务必和汇总表排序一致。

材料报送时间:5月18-1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雨皓 68618488

科研管理处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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