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建设区域重要人才中心的实施方案》(洛人才〔2022〕4号)要求和《河洛领军人才河洛青年拔尖人才培育实施方案》(洛组通〔2022〕4号)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河洛文化领军人才、河洛文化青年拔尖人才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新闻宣传、出版传媒、创作表演、文化遗产保护、经营管理等工作的人才,可被推荐为河洛文化领军人才和河洛文化青年拔尖人才人选。推荐的人选主要是理论、新闻、出版、文艺等方面的优秀人才,注重从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各类别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1.理论类。主要包括高等院校,各级社会科学院(所)、社科联,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所属的理论研究机构,各级党委讲师团、党报党刊理论部门、理论期刊社,其他单位所属理论研究机构,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其他理论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以及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等工作的人员。
2.新闻类。主要包括报社、通讯社、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机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单位,以及其他新闻宣传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媒体技术等工作的人员。
3.出版类。主要包括从事出版编辑、印刷、发行等工作的人员。
4.文艺类。主要包括文艺表演团体、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教育机构、文化艺术研究机构、文物保护管理和科研机构、文物商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含电视剧制作发行单位)、电影创作生产单位、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电影院、院线公司),其他文化艺术企事业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理论评论、教学研究、展览展示、传承保护、经营管理、专门技术以及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等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河洛文化领军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4.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特别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中华文明探源和考古研究、河洛文化与河洛人文精神研究、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及文旅文创融合发展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
5.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国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6.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7.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职称优先推荐)。
(二)河洛文化青年拔尖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3.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
4.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爱岗敬业、潜心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6.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以及入选省级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人才项目的人选,不得申报河洛文化领军人才、河洛文化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名额数量
推荐遴选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差额推荐、差额评选。银河8366cc申报的河洛文化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不超过4名、河洛文化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不超过6名。
四、推荐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含人选产生程序、专家评议情况、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推荐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每位人选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材料4份和电子文档1份(刻录光盘报送),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纸质材料用A4 纸打印,每位人选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推荐报告、申报书、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及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或证明复印件;3.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 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4.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5.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6.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论文的全文及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7.个人简介材料;8.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9.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刻录光盘)请于10月9日之前报送至成均楼A107。
联系人:赵雨皓 68618488
科研管理处
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