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岗位聘用实施细则》(洛师发〔2023〕4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空岗状况,现就开展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空岗聘任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
1.学校根据空岗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按照统筹规划、优化结构、公开公平、注重工作业绩、兼顾年龄年限、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进行空岗聘任。
2.在岗位受限的情况下,同等业绩条件下按照聘任年限排序。
二、聘任条件
1.在岗位聘任库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上聘任满三年,方可申报(2019年及之后通过专业技术四级职称评审的人员不能申报)。
2.申报晋升岗位人员,在原职级岗位上最近一个聘期(2018-2020年)考核必须合格,聘任到现岗位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符合《洛阳师范学院岗位聘用实施细则》(洛师发〔2023〕44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项条件。
三、时间安排
1. 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员对照《洛阳师范学院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聘用资格条件要求,填写空岗聘任申报表(见附件),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12月4日、5日在成均学堂集中审核),将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研究确定排序并公示(不少于三天)。
2.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1日,各单位于12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个人申报表、申报人员名册)报送至成均楼A430,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
3.学校研究确定晋档人员并进行公示。
4.人事处根据省厅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人事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