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学校百余年来的光辉历程与成就,展示百年洛师教育传承历史,传承百年洛师精神,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丰富校史馆藏,自即日起,学校面向全校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反映学校办学历程的各类校史文物物品。
一、征集范围和类别
(一)文本类
1.学校历任领导、教师、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重要著作、手稿、笔记、书信、日记等;
2.学校各个历史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教学器具、教案讲义、教材(特别是自编教材)、试卷、课程表、新生手册、入学指南、学籍资料、读书笔记、课程作业等。
3.与学校相关的古旧图书资料、教材、明信片、书画、班级刊物、手抄报、剪报等具有纪念意义的印刷品。学校在各时期制发使用的各种信笺、信封、档案袋、文件资料袋、介绍信等。
4.学校2000年以前出版的重要刊物、画册、简报等;
5.其他反映学校历史和发展的有关资料和实物。
(二)证件(书)、徽章类
1.学校早期使用的校徽、纪念章、袖标、袖章等实物和照片;
2.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授任命书、聘任书等的实物和照片;
3.校友和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各类证件,如早期的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阅览证、毕业文凭、饭票等实物;
4.学校2000年以前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以及毕业生的派遣证、自荐书、毕业合影照片、同学录、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等实物和照片;
5.学校师生参加国内外重大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获得的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证书、奖章、奖状、奖杯、奖旗、奖牌等。
(三)匾额类
二级学院各个办学时期的门牌匾额
(四)图片、音视频类
反映学校历史变迁,昔日风貌的校园建筑和校园风光的;历届各班毕业生合影的;反映学校重大学术、文化、体育活动方面的;反映学校重大对外交流活动以及各类大型有纪念意义活动的;反映各教学单位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反映历次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以及各类教师、学生组织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资料。
(五)历史物件类
1.早期涉及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举措具有代表性、纪念性的实物资料;
2.具有收藏价值的生活用品。
(六)荣誉类
集体或个人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活动、社会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的聘书、奖状、奖杯、锦旗、证书以及奖品、纪念品、照片等实物;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重大科研成果及其证书出版类。
(七)其他
1.师生及校友个人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2.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凡愿意将符合征集范围的校史材料无偿捐赠学校的,学校将登记造册,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校史中注明材料出处。
2.代管代展。对特别珍贵(特殊意义)的史料素材,本人需自己保存原件的,双方签订协议,学校可代管代展。
3.复制仿制。符合征集展示要求,本人需自己保存原件但同意进行复制仿制的,学校在复制仿制后展陈复制仿制件。
4.协商购买。对愿意将个人拥有的珍贵实物、资料以出让方式转给学校的,经双方协商后,由学校购买收藏。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可以协商。
三、有关要求
1.结合慰问拜访征集。以部门、学院为单位开展,各部门、学院要组织人员,认真梳理、摸底本单位离退休老教师、老校友的详细情况,明确征集的群体;要把征集活动与拜访慰问老教师、老校友结合起来,利用“七一”建党节、教师节、中秋节、重阳节、春节、教师生日等,经常性开展送温暖活动,增进感情联络,让老教师、老校友理解、支持学校集校史文物征集工作,进而为推进校史文物征集提供广泛的群众基础。
2.提供线索征集。有重要校史资料及实物征集线索的,也可以向学校提供。
3.征集安排。即日起至2023年7月。各学院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做到“一月一推进”,一月一提交从本单位老教师、老校友手中征集的校史资料;各学院留存的有关老物件等有价值的资料,也可上交学校;各学院对征集的物品进行登记造册,连同物品和登记表报档案馆。学校将对征集到的文物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对所捐赠物品设立专门仓库分类存放,择优用于校史馆建设。
四、校史文物物品征集工作组
组 长:宋文献
成 员:索秋平 李文鹏 贾艳丽 郭可悫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档案馆综合档案科
联系人:张利玲,办公电话:68618806,手机13733852800。地址:邮箱:danganshi@lynu.edu.cn,
联系地址: 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洛阳师范学院档案馆(图书馆六楼C609),邮编:471934
附件.doc
校史文物物品征集工作组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