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6月23日 16:50,来源: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各项目组:

2020年度校级教改项目进入结项阶段,为切实做好结项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0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及已办理延期结项的2019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项目(见附件1)。

二、结项办法

(一)结项材料要求

1.《洛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

2.项目研究报告。要求不少于5000字。成果形式仅有研究报告的,须进行查重,且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查重率<30%)。

3.相关佐证材料(查重报告、论文、专著、教材、文件制度、奖励证书及应用证明等)。论文、著作等参照学校科研成果统计要求提供相关页面复印件,文件制度、应用证明等材料须由相关单位加盖公章;如有教学视频、课件、软件等较大电子文档的,须刻录光盘或使用U盘存储提交。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宋体四号字填写,A4纸双面打印,材料(1)单独装订,(2)和(3)加封面、目录装订成册,各提交一式一份。

(二)材料审核

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结项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错误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可靠。

3.项目主持人、成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研究计划一致。

(三)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结项评审的项目,由学校公布评审结果并颁发结项证书。

(四)未按时结项的项目处理

1.如继续研究,项目主持人须填写《洛阳师范学院教改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说明不能按时结项的原因,经审批同意,可延期一年结项。

2.逾期未提交延期结项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撤项处理,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3.已办理延期结项的2019年度立项项目此次必须申请结项。如不申请或未通过结项评审,将按撤项处理,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三、材料报送

1.项目主持人将结项材料装入文件袋(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正面粘贴《结项申请书》封面复印件),交至所在教学单位,同时提交电子版。

2.教学单位审核无误后,填写《结项申请书》中“所在单位验收意见”及《洛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同时将附件2、3及研究报告电子版整理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XX学院(部)教改结项材料”。

3.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9月16日下班前,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教务处教研科(成均楼C205)

邮箱:jwcjyk2020@126.com

联系人:赵 晨 卢晓莉 联系电话:68618071

附件.rar

教务处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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