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3月03日 10:49,来源:科研管理处

 

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通知,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19〕521号)要求,教育厅对2013—2017年度高校重点科研项目进行了集中结项,未通过结项的项目给予撤项处理。被撤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教育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缩减下一年度教育厅科技计划申报名额;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追回资助计划项目已拨付经费。

一、结项范围及时间

2018年度和2019年度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截止时间分别为2021年3月22日和2021年12月20日,逾期教育厅将不再受理。

二、结项材料及流程

项目结项验收材料受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项目负责人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要求(附件1),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报告》(2019版,附件2),纸质材料一份报科研管理处审核盖章后,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流程》(附件3),通过云平台提交结项申请及材料。不予通过者,项目组需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重新提交结项申请。

材料报送地点:科研管理处自然科学管理科(成均楼A107室)。

联系人:李建华 电话:6861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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