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运行,保障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2021年3月8日---3月12日。
二、检查方式
1.各教学单位自查;
2.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巡查;
3.校督导组检查;
4.教务处专项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学生报到情况,开学第1周学生出勤率、迟到率、课堂纪律以及教材落实情况;
2.教师到位及教学情况(包括开课教师的教学资料、教学状态、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课堂管理等方面);
3.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教学工作准备情况;
4.疫情防控情况;
5.教学设备的运行以及环境卫生状况;
6.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网上录入情况等。
四、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由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小组组织实施并扎实开展教学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教学问题及时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校督导组认真开展全校教学检查工作,及时上报教学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教学问题。
3.对期初教学检查期间出现的教学事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教务处将对检查情况向全校通报。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自查情况总结表》(详见附件),于3月12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材料通过OA系统发至宁贵星处。
联系人:宁贵星 电话:68618072
附件.docx
教务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