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校发〔2015〕295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1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应用型专业的专任教师,应用型专业分类见附件1。
二、认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单位初评
符合双师双能型资格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洛阳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本单位教职工评议、教学单位初审后,报学校评定。
(二)专家评定
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员的条件进行考核评定。
(三)学校认定
专家评定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后,审批认定。
三、材料提交
(一)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二)《洛阳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版;
(三)申请教师的相关支撑材料PDF电子版;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22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师许辉OA邮箱,汇总表纸质版交人事处师资科(成均楼A224室)。
联系人:师许辉 联系电话:68618062
附件.zip
人事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