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发展研究创新团队的通知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09:26,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教师〔2021〕66号)要求,启动实施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发展研究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现将创新团队遴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具有师范教育专业,积极进行基础教育教师发展研究的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研究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创新团队一般应以省级以上教师教育研究平台或省级以上师范类重点学科、一流本科专业为依托。有良好的科研条件、环境和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团队首席专家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目资助的研究任务。

(二)申报的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队伍梯队合理,团队成员应具有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同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创新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名,一般应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已获批其他省级及以上创新团队的首席专家不得作为团队成员。

(三)创新团队的首席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作风正派、治学严谨,组织协调和沟通合作能力强,在主攻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在国内外有一定学术知名度。创新团队首席专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3项(均为主持人或第一作者):1.近10年至少发表2篇被 CSSCI 期刊收录的基础教育教师发展研究学术论文;2.在权威出版社公开出版基础教育教师发展研究类个人学术专著不少于1部;3.主持完成国家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或省级及以上教师教育研究项目不少于1项;4.获得过省部级科研奖励或省级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不少于1项。

(四)各单位在推荐创新团队时,要坚持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跨学科组建学术创新团队,鼓励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学术创新团队,在交叉领域开展研究,注重创新团队骨干成员之间研究方向的有效整合。

三、遴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

各教学单位在校级立项建设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申报条件,择优遴选,一个教学单位限推荐1个。

(二)学校评选

学校组织专家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

四、创新团队管理

(一)创新团队建设期限为3年,资助研究经费 20 万元,由省财政教育资金给予资助,分两批拨付。项目获批后拨付资助经费总额的80%,建设期满验收考核合格后拨付 20%。学校给予入选创新团队1:1的配套经费支持,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核算,专款专用,据实列支。

(二)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团队建设的过程管理,主动对创新团队的工作动态进行跟踪、了解,积极督促团队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协助解决团队研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创新团队建设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创新团队建设是全面加强教师培训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申报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基础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二)各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请于 2021年 11 月 1 日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成均楼A112),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8618593,13803790710。

附件.docx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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