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届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教办基〔2021〕334号,附件1),学校将开展首届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熟悉教育政策,深刻理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乐于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服务,能够保证时间参加教指委各项工作;
4.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端正,遵循教育规律,在基础教育教学领域中有较高的权威性或在教育教学实践方面有较广泛的影响力,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为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研究人员原则上为教授(研究员)三级及以上岗位,个别专委会推荐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国家课程标准研制专家和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优先;
5.身体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程序
首届教指委下设“学校管理改革指导专委会”等30个专委会(见附件1),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择优向每个专委会推荐专家1—2名。推荐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遴选和公示后,正式聘任并颁发聘书。我省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的专家自动当选。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应根据专委会设置择优推荐,组织有关人员填写《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1年12月1日下班前将有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成均楼C205),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jwcjyk2020@126.com。
联系电话:68618071
附件.rar
教务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