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根据《洛阳师范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管理办法》(校发【2018】13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中期考核。
一、考核内容
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的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二、考核方式
1.青年骨干教师填写《洛阳师范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年度考核任务书》(附件1),提供支撑材料。
2.学校组织专家组审核材料,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三、工作要求
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见附件2)于2021年12月22日前将考核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包括《洛阳师范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年度考核任务书》和支撑材料,同时发送考核任务书电子版。(地点:成均楼A112;联系人:支晓兰;联系电话:68618593;电子版发送OA邮箱)
附件.docx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