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0:27,来源: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37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1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以下简称“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定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以下简称“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凡申报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必须是2019年立项、2021年通过省级鉴定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及2020年以来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见附件1)。

2.严禁重复申报。对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不得再次申报。

3.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包括参与其他单位的成果),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4.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要以结项鉴定通过名单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二、奖项设置

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学校将根据评奖标准,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工作,并对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励工作,认真组织,高质量做好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同时做好政治把关,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审查,确保其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四、材料报送

申报成果应报送如下材料:

1.《洛阳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3)。

2.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左右,需附查新查重证明)。

3.与成果相关的国家级和省级教学、科研项目。

4.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见附件4)。

5.教育教学研究代表性论文论著。限10篇论文、3部著作。

6.获得奖励。成果及主要成员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7.新闻媒体报道。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8.教材成果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上述纸质材料和样书教材各一式两份,其中第1项《申请表》单独成册,第2-8项材料按顺序合装成册(要求见附件5)。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推荐材料由各教学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各教学单位应参考《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见附件2),在初选基础上填写《洛阳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6),确定推荐等级,并于2022年1月4日下班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成均楼C205),附件3、6和成果报告电子版发送至jwcjyk2020@126.com。

联系人:赵 晨 联系电话:68618071

附件.doc

教务处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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