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洛阳师范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方案》(洛师政发〔2021〕31 号)和《洛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洛师政发〔2021〕70号),为做好学校创新创业导师库的建设与管理,搭建开放共享的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平台,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与服务,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1.学校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理论研究的教师。
2.投资、金融、法律、咨询等领域的专家。
3.成功的创业企业家。
4.其他在创新创业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者。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愿意提携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愿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3.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配合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
4.熟悉国家、省、市相关的创新创业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某领域较成功的创新创业经验,或具有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成功创业的经历。
(二)校外导师符合基本条件即可推荐申报,校内导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来,承担过创新创业类课程教学任务。
2.近五年来,在创新创业方面获得校级以上成果和奖励。
3.近五年来,担任校级以上创新创业方面项目评审专家或社会兼职。
4.近五年来,指导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孵化项目、创业竞赛、学科竞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导师分类
1.创新型导师:能够引导和帮助学生在专业领域创新成果方面进行论文发表、专利写作等创新活动;或能够指导学生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或其他大学生创新活动;或能够在课程教学或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等方面开展创新性工作。
2.创业型导师:熟悉产业政策、企业经营和市场规则,能够指导学生进行自主创业活动。
3.培训型导师:在创新创业理论研究或活动实践方面经验丰富,能够面向学生或老师开展创新创业相关的培训活动。
四、选聘方式
1.创新创业导师的选聘主要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
2.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由所在单位推荐,推荐人数不设限制。
3.所有推荐人员均需填写《洛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提交到所属单位,单位审核汇总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
4.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5.拟聘的创新创业导师将在学校网站公布,并由学校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五、其他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创新创业导师的推荐或邀请工作。学校按照一定标准给各单位拨付导师工作管理经费,用以导师差旅、住宿、调研、讲课以及相关学生教育活动开展等方面支出。
2.根据导师指导创新创业活动情况,学校定期开展“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评选活动,并颁发荣誉证书。
3.材料提交:提交《洛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和《洛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于3月1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均楼C214北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scxcyjy@163.com。
4.拟申请聘用创新创业导师的人员要了解创新创业导师的职责、权力和管理等规定,具体内容可查看《洛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附件3)。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8618643。
附件.zip
教务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