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3月23日 17:08,来源:财务处

 

校属各业务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业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省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依据省财政批复的绩效目标,收集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情况等资料,填报项目单位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表。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项目,应单独撰写总结报告并在报告中说明项目实施情况、偏差原因和整改措施。

请各业务主管部门尽快到财务处计划科(成均楼C103)领取填报资料,抓紧时间组织自评,并于3月29日下班前到财务处计划科通过财政系统完成填报。

联 系 人:付老师 冯老师

联系电话:0379-68618115

财务处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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