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7:58,来源: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201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入结项阶段,为切实做好结项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9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及已办理延期结项的2018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项目(见附件1)。

二、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1)《洛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

(2)项目研究报告。要求不少于5000字,且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查重率<30%);

(3)相关佐证材料(查重报告、论文著作、获奖情况及应用证明等)。如有教学视频、课件、软件等较大电子文档的,应刻录光盘;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宋体四号字填写,A4纸双面打印,材料(1)单独装订,(2)和(3)加封面、目录装订成册,各提交一式一份。

2.教学单位审核。教学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对本单位结项材料严格审核,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错误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可靠;

(3)项目负责人、成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研究计划一致。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结项评审的项目,由学校公布评审结果并颁发结项证书。

4.对不能按时结项的,处理如下:

(1)如继续研究,须填写《洛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说明不能按时结项的原因,经审批同意,可延期一年结项。

(2)未提交延期结项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3)已办理延期结项的2018年度立项项目此次必须申请结项。如不申请或未通过结项评审,将按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三、材料报送

结项材料由教学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提交。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装入文件袋(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正面粘贴《结项申请书》封面复印件)交至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审核无误后,填写《结项申请书》中“所在部门验收意见”及《洛阳师范学院教改项目结项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10月26日前将本单位结项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成均楼C205),附件2、3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jwcjyk2020@126.com,邮件主题为“XX学院(部)教改结项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  晨            联系电话:68618071

附件.rar



教务处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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