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入结项阶段,为切实做好结项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9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及已办理延期结项的2018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项目(见附件1)。
二、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1)《洛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
(2)项目研究报告。要求不少于5000字,且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查重率<30%);
(3)相关佐证材料(查重报告、论文著作、获奖情况及应用证明等)。如有教学视频、课件、软件等较大电子文档的,应刻录光盘;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宋体四号字填写,A4纸双面打印,材料(1)单独装订,(2)和(3)加封面、目录装订成册,各提交一式一份。
2.教学单位审核。教学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对本单位结项材料严格审核,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错误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可靠;
(3)项目负责人、成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研究计划一致。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结项评审的项目,由学校公布评审结果并颁发结项证书。
4.对不能按时结项的,处理如下:
(1)如继续研究,须填写《洛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说明不能按时结项的原因,经审批同意,可延期一年结项。
(2)未提交延期结项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3)已办理延期结项的2018年度立项项目此次必须申请结项。如不申请或未通过结项评审,将按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三、材料报送
结项材料由教学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提交。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装入文件袋(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正面粘贴《结项申请书》封面复印件)交至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审核无误后,填写《结项申请书》中“所在部门验收意见”及《洛阳师范学院教改项目结项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10月26日前将本单位结项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成均楼C205),附件2、3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jwcjyk2020@126.com,邮件主题为“XX学院(部)教改结项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 晨 联系电话:68618071
附件.rar
教务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