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依据《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洛市监〔2020〕11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限
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7日。
二、申报要求
(一)在洛阳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在洛阳市工作生活的自然人。
(二)专利证书记载的地址信息在洛阳市辖区内。
(三)专利权利人有多个的,提供由全体权利人签章的专利奖励申请委托书。
(四)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31日之间,且已经取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五)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31日之间,且已经取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授权的,最多奖励5个。
(六)申报奖励时专利权法律状态清晰有效,相关专利费用已按时缴足。
(七)专利权人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专利登记簿副本。
(八)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洛阳市专利奖励申请表》。
(二)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国外授权专利需提交中文译本。
(三)单位申请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四)专利年费发票复印件。
(五)“信用中国”中企业信用报告电子版(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需签名。
四、便捷办理条件
(一)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或省级、市级知识产权强企,可不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
(二)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以下简称贯标)的企业,凭有效的贯标证书,可不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
(三)驻洛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市级医院,可不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件。
五、其他事项
申请材料用A4纸装订,确保内容清晰可辨。电子版洛阳市专利奖励申请表和洛阳市专利奖励申请明细表以院系为单位发送至hengxiangke@126.com。纸质版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报送至科研管理处A111(联系人:周莉,联系电话:68618077)。
附件.zip
科研管理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