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遵循“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现启动2023-2024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项目人员遴选工作。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按照项目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30)和本通知要求,做好申请材料准备、网上申报等各项工作。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23-2024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的遴选通知》(留金欧〔2022〕1498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指导性选派计划安排,拟选派30名优秀在校生赴匈牙利留学。
二、选派计划
(一)资助计划与类别
1.本科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英语或匈牙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2.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0-72个月(英语或匈牙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3.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8-24个月(英语或匈牙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4.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英语或匈牙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学习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基础上增加12个月,请在学习计划中明确。)
(二)选派专业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2.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医学、艺术专业
3.博士研究生:不限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需参加预科学习的人员,匈方会在奖学金证明中明确,其奖学金身份仅保留到预科课程结束,之后匈方将再出具专业学习阶段的奖学金证明。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六)本科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七)本科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无须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必须提交国外导师邀请信。
(八)语言要求
该项目提供英语授课,申请人英语水平须满足所填志愿院校的要求并在申请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相关要求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网报时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的申请人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按匈方要求补充上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并将证书扫描件发至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邮箱(ouyafei9@csc.edu.cn)。
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且匈语水平未达到入学要求的,需进行为期1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留学资格证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四、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
2022年12月20日即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及匈方奖学金申请网站(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在网报时填写2个或以上不同的study program,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对申请留学院校/专业进行更改。对外联系材料(附件4)需同时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二)材料提交
1.完成网上申请后,各学院进行选拔推荐,申报人填写《洛阳师范学院国家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相关部门填写审批意见并盖章;
2.纸质材料按顺序整理,左侧简单装订;
3.单位推荐意见表参照附件5,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生成条形码,粘贴于附件5;
4.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23年1月4日下午4点前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室(A1-419),电子版材料发至国际合作交流处邮箱(gjhzjlc@lynu.edu.cn),邮件标题示例:“部门或学院+姓名 申请2023-2024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项目”。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与网上申报上传材料一致。所需申请材料及准备说明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68618253
地 址:国际合作交流处外事管理科(A1-419室)
附件:
1.《洛阳师范学院国家公派留学申请表》(学生用表)
2.《洛阳师范学院国家公派留学申请表》(教职工用表)
3.中方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4.匈方网站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
5.单位推荐意见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