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位代表:
洛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拟定于2023年4月下旬召开。为了充分发扬民主,群策群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师范大学而不懈努力,现就本次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即日起至4月7日为提案征集时间
二、提案要求
1.提案者应从关心学校发展的大局出发,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广泛深入调研,严肃认真对待;
2.提案应有利于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提案内容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具有科学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4.一名代表提议,三名代表附议,提议和附议人均需手写签名;
5.提案必须一事一案,提案表使用统一格式,从工会网页或校园网下载;
6.各分工会主席要调动教代会代表的积极性,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做好提案内容的审核,切实提升提案的数量和质量。
三、不予立案的标准
1.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国家明令禁止及与法律、法规相悖的;
2.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或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3.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4.要求解决本单位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问题,或为本人及亲属反映个人问题的;
5.举报或揭发有关问题的;
6.所提问题往年已作答复,短期无法解决的;
7.因案由不清、案由与内容不符、多事一案、书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要求的;
8.内容空泛或反映问题过于具体、过于超前,建议笼统或缺乏可操作性的;
9.属于学术研讨或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10.超出教代会职权范围的。
第四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