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高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办政法〔2023〕53号)等文件要求,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组建法治工作联络员队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选配
各二级单位确定1名政治素质高、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协调组织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工作人员作为法治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法治工作相关事宜。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具体落实学校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制定本单位普法及依法治校工作计划、总结,出席学校有关依法治校相关工作会议,在本单位管理过程中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指导、督促本单位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并对本单位依法治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和落实对教职工、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体负责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四)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法治工作台账资料;
(五)负责与学校法律事务中心的日常联系沟通工作;
(六)学校交办的其他法治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引领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把依法治校作为单位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贯穿各单位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依法治校,提升法治效能
各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法治联络员参加(列席)单位相关决策会议的工作机制,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重要事宜要重视法治工作联络员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提升内部治理的法治效能。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三)加强保障,提高业务水平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和法治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并为法治工作联络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重视法治联络员业务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法治联络员的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
四、报送方式
各单位请在4月21日中午12点之前,将《洛阳师范学院法治工作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纸质版、Word版分别报送成均楼A420办公室和电子邮箱:flswzx@lynu.edu.cn。
联系电话:0379-68618637
法律事务中心
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