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题目:我们做民政部的“命题作文”
报 告 人:唐鸣
报告时间:5月24日上午8:00
报告地点:A3-407
主办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报告人简介:唐鸣,法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岛研究院兼职特聘教授,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副会长,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专家委员会顾问委员,湖北省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研究会会长。现主要从事基层治理和法治建设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部级科研重点项目、民政部委托项目、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数十项;在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法律出版社等出版机构出版著作十多部;在《民族研究》、《政治学研究》、《中国农村观察》、《科学社会主义》、《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0多篇;获得教育部、民政部、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多项。
报告内容简介:中办发[2002]14号文件,即2002年7月1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四个提倡”:第一,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成员。第二,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第三,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第四,提倡村委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委员成员。“四个提倡”的中心是提倡“两委”交叉任职特别是书记主任“一肩挑”。中央的“一肩挑”政策是在全国普遍适用的统一的政策,一直以来,各个省份“一肩挑”的比率却各不相同,甚至有很大的差异,比例高的达到了60%、70%、80%乃至90%(包括北京、山西、山东、湖北、广东、海南、新疆等),比例低的只有10%及以下(包括浙江、福建、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